濮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处关于开展门诊重症慢性病普通病种待遇认定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参保职工,市城区参保居民:
为做好市本级2021年上半年门诊重症慢性病普通病种待遇认定集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参保满2年的慢性病患者;
(二)参加市城区(含中原油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2021年度医保费的慢性病患者。
二、申报病种
(一)参保居民
1.系统性红斑狼疮;2.肝硬化失代偿期;3.帕金森;4.强直性脊柱炎;5.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6.脑血管意外后遗症;7.糖尿病并发症;8.高血压并发症;9.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0.肺纤维化(不含特发性肺纤维化);11.丙型肝炎;12.原发性痛风病。
(二)参保职工
除城乡居民医保上述12个病种外,另有以下6个病种:13.慢性心力衰竭;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6.干燥综合征;17.混合性结缔组织炎;18.重症肌无力。
三、所需资料
(一)《濮阳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可在指定申报地点现场领取或登录“濮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bzj.puyang.gov.cn下载);
(二)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近五年以内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各种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申报时提供近六个月内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的,不再另行提供);
(三)近期1寸照片2张,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21年4月6日-25日(周六、日正常受理)。
五、申报地点
阳光大厦107号窗口(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中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93-8759981。
六、其他事项
(一)各病种待遇具体认定时间、认定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本次集中申报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另行电话通知本人或指定联系人,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未在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病种待遇认定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资格。
(二)申报人员进入申报地点须佩戴口罩,取号排队,保持安全距离。
(三)申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仅限申报一个病种,正在享受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的,不再受理申请。
(四)申报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伪造等行为,将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已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拟更换病种重新申报的,须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前说明。
(六)集中认定结束后,所有申报资料统一存档,请申报人员个人提前做好备份。
2021年3月17日